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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退新舊制轉換 明年6月底止



2009-11-21 中國時報 【周書婕/台北報導】



 
勞委會提醒目前仍適用「勞退舊制」的勞工朋友,改選新制的五年考慮期間即將於明(九十九)年六月底截止,不妨再檢視自己的退休金權益。若有換工作的可能、公司財務不佳或離退休年紀尚遠者,建議改成新制比較保險。



 現行勞工退休金制度有兩種,原有的「勞退舊制」必須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十五年以上且年滿五十五歲、工作十年以上需年滿六十歲,或工作廿五年以上者才可請領,要注意的是,勞工只要中途換公司,過去年資即一筆勾消。



 「勞退新制」則讓勞工將退休金帳戶帶著走,不會因換公司而作廢。



 當初新制上路時,賦予舊制勞工五年的考慮期,亦即在同一事業單位的受僱者,於新制實施後,可以選擇繼續適用舊制;不過,已適用新制的勞工,則無法再變更選擇舊制。


 
勞委會表示,勞退舊制改選新制的考慮期即將於明(九十九)年六月卅日屆滿,若有意改選勞退新制的勞工,應多多留意時程。



 到底誰適合選擇勞退新制?勞委會建議,適合勞退新制者包括,第一,有轉換工作的可能;第二,沒有把握在同一公司連續工作十年滿六十歲、十五年滿五十五歲或工作滿廿五年;第三、研判公司可能無法長久經營下去。



 若勞工距離退休還遠,改選新制能降低風險,較能確保勞工領取退休金的權益。



 勞委會也提醒,原本適用舊制的勞工在改選新制後,雇主是從「勞工改選擇之日」起,開始為勞工按月提繳退休金到勞保局的個人專戶,而非追溯從九十四年七月一日開始提繳。勞工改選新制後,原本的舊制年資原則上應予保留,至符合退休要件時,雇主應給付勞工保留年資之退休金,另亦可由勞僱雙方合意依法定標準結清之。



 此外,勞工如未在九十九年六月卅日前改選新制,則繼續適用舊制,之後就沒有權利再向雇主要求改選新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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